最新新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深圳启动个人破产诉讼改革试点

时间:2021-03-10 13:49:07来源:羊城晚报

昨日下午开始,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进入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议程。过去一年,广东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有啥亮点?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广东法院“成绩单”如何?个人破产在深圳破冰,广东法院接下来怎么干?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接受了羊城晚报专访。

保护创新

去年全省法院审结涉外知产民事案同比增50%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龚稼立介绍,广东既是经济大省,也是创新大省,专利申请量和授予量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2020年,广东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9.3万件,含专利类案件8200余件;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刑事案件1300余件,是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保护大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获得了全国推广,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是最早探索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的综合性专业审判法庭。

龚稼立介绍,近年来,广东法院加强对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新能源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对恶意侵害知识产权案件全面试行惩罚性赔偿,发明专利案件的赔偿额同比增长了33%。广州、深圳法院还开展了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的二审速裁工作,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45天,当庭宣判率超过90%。广州互联网法院对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实行示范审理、批量调处,化解侵权纠纷3.6万件。

“去年,全省法院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32件,同比增长50%,越来越多的境外企业选择在广东起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他说。

服务保障“双区”建设

去年审结涉民企民商事案件66.9万件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是新时代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龚稼立说,去年以来,广东各级法院以推进广州、深圳营商环境综合试点改革为重大机遇,全力为广东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具体来说:一是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审结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66.9万件,对受疫情影响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优化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二是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制度,支持32家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出清“僵尸企业”2852家;三是支持行政机关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3万件,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四是推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解决机制,统一发布广东法院审理粤港澳跨境商事案例,聘任90名粤港澳三地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持续深化商事规则的衔接融通。

扫黑除恶

广东法院三年共审结涉黑恶案件4167件

去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年,龚稼立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广东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惩震慑态势,共审结涉黑恶案件4167件17191人,坚决依法严惩了一批村霸、路霸、行霸、市霸,结案率为99.9%;深入开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审结涉“保护伞”案件175件205人,判决财产刑106.6亿元,聚焦行业清源和社会治理,发出司法建议3338件,与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重点行业治理专项行动。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巩固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龚稼立说。

个人破产

进一步完善个人破产试点改革配套性措施

3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广东法院接下来怎么干?

对此,龚稼立说,深圳是司法改革的排头兵,是全国最早探索破产审判的法院之一,也是最早探索企业破产重整的法院之一。近年来,深圳法院无论是在依法出清“僵尸企业”“失联企业”“三无企业”,还是依法支持上市企业、跨境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重整,都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率先审理了许多新类型破产案例,积极贡献了很有价值的“深圳样本”。

龚稼立介绍,个人破产机制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这项改革对于有效发挥破产诉讼的信用惩戒功能,推进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央授权和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今年3月1日起启动了个人破产诉讼制度改革试点,依法受理并审查提出个人破产申请的相关案件。由于个人破产诉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广东高院及深圳法院为此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去年,广东全省建立了由律师、会计师、清算师组成的破产管理人协会,不断改进财产查询、冻结、评估、转让、拍卖以及诉讼管辖、案件移送、债务清偿、重整和解、信用惩戒、执行协助等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依法开展个人破产试点改革的配套性措施。

“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后,深圳法院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审理,坚持依法公开、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原则,注意保护诉讼相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龚稼立表示,广东高院也会加强审判指导和法律监督,认真研究审理原则、程序衔接、救济渠道、免责效力等法律适用问题,确保试点工作依法有序稳妥推进,为更好地优化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图文推荐

热点排行

精彩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