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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敖东董事长李秀林:加强乡村企业家队伍建设

时间:2021-03-05 08:50:02来源:上海证券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之一。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敖东董事长李秀林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将提出加强乡村企业家队伍建设、将乡镇企业法修订为乡村企业促进法等建议。

为乡村企业家营造更好成长环境

李秀林建议,首先要完善乡村企业家培养机制。建立企业家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乡村企业家政治地位和社会荣誉,树立和宣传乡村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乡村企业家精神。开展乡村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一批社会贡献卓越、饱含乡土情怀、充满创业激情、富有奉献精神的全国优秀乡村企业家。

其次,应完善企业家人才评价机制。将乡村企业家培养和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乡村人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综合考虑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创业创新等贡献,建立与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农业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乡村企业人才评价机制,筛选一批优秀企业家给予重点关注、培养和支持,形成重人才、用人才的良好氛围。

此外,应建立政企沟通机制。针对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建立领导干部、科研专家联系制度,了解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建立企业家智库,将企业家合理的呼声与意见反映到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全过程。

建议对乡镇企业法进行修订

李秀林表示,乡村企业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动能。其作为市场经济的先导力量,前连农户、后接市场,激活资源要素、激发创造活力,在市场配置资源中发挥着更加积极的作用。

“从调研和基层了解的情况看,当前乡村企业发展还面临质量效益不高、要素活力不足、产业链条较短、产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等困难和挑战。”李秀林表示,考虑到乡村企业已有新的内涵和外延,199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主要从所有制上界定企业,其所有制方式、投资主体、支农方式、空间布局等与乡村企业发展现状不符,已不适应乡村企业发展需要。

因此,李秀林建议,对现行的乡镇企业法进行修订,研究制定乡村企业促进法,聚焦乡村企业,明确乡村企业地位作用、权利义务及扶持措施等,进一步健全乡村企业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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