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5 18:49:26来源:中国证券网
5日,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在2020第五届中国新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金融业务本质上是公共性质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
叶燕斐说,金融具有巨大的风险外溢性,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金融机构承担信用中介和流动转换的核心功能、支付结算汇兑等重要功能,对金融安全稳定运行产生重要的影响,金融自身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和重要保障,金融出现重大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必然会危及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融业务必然具有公共性质,金融机构的运营必须接受专门机构的监管,必须接受公众监督。没有国家的信誉、人民的信任,金融机构一天也运营不下去,因此金融机构必须深刻认识金融业务的公共性本质,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维护好公司自身的利益。
“金融的公共性决定了公司的股权和实际控制权必须透明,公司股权和实际控制权的掌握和运营必须符合公共利益,金融控股及其所控制的金融机构的股权管理必须实行托管制度。股权的交易、质押和其他影响股权权利的交易必须实行登记制度,没有登记涉及股权的交易无效,重大的股权交易必须事先报告,无报告不能登记。” 叶燕斐指出。
叶燕斐表示, 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的公共性质,决定了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必须由具有公共精神、代表公共利益的董事会来领导,必须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谋取公司利益。因此,在董事会的构成上,股权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占比不宜超过一半,最好不超过1/3。
他认为,为防止控股股东通过提名非股权董事变相控制董事会,控股股东对非股权董事的提名权应该受到明确的限制,非股权董事应该由党的组织部门、行业学会、中介机构、学术界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进行提名,并决定最后是谁成为非股东董事,非股东董事的人员应该将公共精神放在第一位,同时兼备专业能力,这样在董事会构成上才能在组织上、决策上保障公共的利益、消费者的利益、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图文推荐
2020-12-05 16:49:54
2020-12-05 16:49:03
2020-12-05 15:49:08
2020-12-05 14:50:03
2020-12-05 13:49:48
2020-12-05 13:49:04
热点排行
精彩文章
2020-12-05 16:49:20
2020-12-05 12:49:23
2020-12-05 11:50:08
2020-12-05 11:49:20
2020-12-05 10:49:18
2020-12-05 09:49:19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