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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发布6月食品抽检信息 56批次不合格

时间:2020-08-12 16:51:1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摘要:据悉,兰州市市场监管局6月份共抽检各类食品1176批次,其中5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为蒸糕、枣布丁蛋糕、豆芽等类别。

8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0年6月份,该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各类食品1176批次,其中合格1123批次,不合格56批次。当月共抽检普通食品921批次,合格914批次,不合格7批次,分别是:城关区雁儿湾鑫利来蛋糕店的枣泥糕、永登县双益商贸有限公司的玫瑰心大麻花和皇家快乐精品蛋糕店的蒸糕,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皇家快乐精品蛋糕店的蒸糕和七里河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下西园方鑫粮店的蛋糕,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红古海石湾佬表糕点店经营的榴莲酥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七里河区赛俩目蛋糕店的枣布丁蛋糕和哈雷蛋糕检出铝的残留量。

同时,抽检食用农产品255批次,合格209批次,不合格46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城关区何家庄便民蔬菜市场金军山蔬菜摊、城关区定西南路程记中亚豆腐店、七里河区中亚田玉豆腐店等17家店铺经营的23批次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永登城关隆诚蔬菜大肉销售店、红古区海石湾秀萍豆制品经营部、七里河区哼利鲜肉果蔬店等12家店铺经营的21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红古海石湾毛晴蔬菜店经营的韭菜检出腐霉利;城关区范家湾农贸市场高文文蔬菜摊经营的韭菜检出毒死蜱。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经营、下架、召回等措施,并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记者了解到,在豆芽生产中,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豆芽下胚抽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绿豆芽作为一种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在人体内的累积所产生的有害作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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