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4 10:49:49来源:中国环境报
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正式印发《2020年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再推出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20项举措,制定“环评豁免一批、告知承诺审批一批、优化服务一批”即“三个一批”环评审批服务新目标,有效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支持复工复产,实行重大项目包保办
今年以来,沈阳市继续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按照沈阳市发改委提供的1147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清单,出台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包保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市局领导、分局领导、服务专员三级包保服务制度,采取“先批后审、无需跑审批、专员包保、堵点督办、无休办理、应急咨询、前期介入、空缺服务和总量代办”等9项包保服务措施,促进重点项目早日开工复工。
目前,全市1147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1049个,环评审批率达到91.5%。
为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在对园区规划环评基础较好、配套设施齐全的中德园、欧盟园、自贸区、综合保税区等5个园区、26个行业“污染可治、风险可控”项目实行“先批后审”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又将“先批后审”试点拓展到铁西新城全域、大东汽车城全域和东站、和睦路两个控详单元以及浑南自贸区全域,试点行业从26个拓展到了41个。
在沈阳全域全面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等多个领域17个大类44个小类行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全市已有62个项目完成环评“先批后审”,项目环评审批周期平均缩短40%以上,受到企业的普遍好评。
加强环评质量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还不断加强环评质量管理,实行环评文件季度技术复核。抽取2019年38家环评单位编制的44本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进行编制质量技术复核工作,对存在问题的3家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对环评单位和项目环评负责人上传至生态环境部环评质量信誉平台,进行信誉扣5分处理。
一季度抽取30本环评报告书(表)进行复核,拟对6家环评编制质量较差单位开展第二轮专家技术复核,对复核中确认存在环评编制质量问题的5家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和失信惩戒处理。
此外,沈阳市还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完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有效衔接。要求在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类项目至少现场检查两次,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至少现场检查1次,对环境影响备案类项目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比率不低于20%。
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注重采取“双随机”“全覆盖”的方式进行监督性监管检查,确保全市建设项目依法建设、守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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