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6 18:51:37来源:经济通中国站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通知指出,将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通知》指出,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一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三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核查记录。
通知指出,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购房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
银保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通知》要求,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加强信贷需求审核。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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