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1 18:50:27来源:中国证券网
记者获悉,一年前征求过意见的《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日前终于出炉。
《通知》所规范的短期健康险是指,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险产品。
《通知》的出台,意味着“网红”百万医疗险将迎来规范整顿。凭借保费低、保额高、线上购买便捷等特点,以百万医疗险为主的一年期及以下的短期健康险一经推出,便迅速受到消费者追捧。但其中套路也不少,比如,有保险公司想方设法在短期健康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连续投保”等易与长期健康险混淆的词句。
根据《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应当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为目标,不断扩大健康保障与健康管理服务的覆盖面。
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应当在保险条款中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条件、退保约定,以及保费交纳方式、等待期设置,保险金额、免赔额、赔付比例等产品关键信息进行清晰、明确、无歧义的表述。
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不保证续保条款中至少应当包含以下表述: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险混淆的词句。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科学合理确定短期健康险产品价格。产品定价所使用的各项精算假设应当以经验数据为基础,不得随意约定或与经营实际出现较大偏差。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风险因素确定差异化的产品费率,并严格按照审批或者备案的产品费率销售短期个人健康险产品。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医疗费用实际发生水平、理赔经验数据等因素,合理确定短期健康险产品的费率、免赔额、赔付比例和保险金额等。保险公司不得设定严重背离理赔经验数据基础的、虚高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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