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0 18:52:48来源:新京报
你家的药箱中,是否也有一根水银体温计?这种最常见的医疗器械,即将退出历史舞台。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对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三条“禁令”。
对于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对于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汞,俗称水银。这种闪亮的银白色重质液体,是常温、常压下唯一可以以液态形式存在的金属,常用于制造科学测量仪器(如气压计、温度计等)。一位北京三甲医院护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医院中使用的既有含汞体温计也有电子体温计。含汞体温计易碎,碎裂后水银会崩散一地,需要医护人员将其收集起来、用硫磺粉包好才能扔进医疗废物垃圾袋中,消毒也需要监管。相比之下,电子体温计更加快速和安全。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这一通知,是落实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
根据相关文件,还有部分含汞化妆品、高压汞灯等将于明年禁止生产和进出口。
追问1
水银(汞)的毒性有多强?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官网资料,汞是自然生成的元素,见于空气、水和土壤中,属于重大公共卫生关切的十大化学品或化学品类之一。接触汞,即使是少量汞,也可带来严重的健康问题,对胎儿和幼儿的发育构成威胁。
单质和甲基汞则会毒害中央和周围神经系统。吸入汞蒸汽可对神经、消化和免疫系统,以及肺和肾造成损害,后果可能是致命的。汞的无机盐腐蚀皮肤、眼睛和胃肠道,如果食入,可引发肾中毒。
不同的汞化合物被吸入、食入或表皮接触后,可能观察到神经和功能紊乱。症状包括震颤、失眠、记忆力减退、神经肌肉的影响、头痛和认知能力和运动功能障碍。接触空气中单质汞水平20μg/m3或以上达几年之久的工人,可以观察到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轻微亚临床症状。对肾脏的影响已有报道,从尿蛋白增加到肾功能衰竭。
一般说来,有两个群体对汞更敏感。
第一个群体是胎儿。在子宫中接触甲基汞是由于母亲食用鱼和贝类,可对胎儿正在发育的大脑和神经系统产生不利影响。甲基汞对健康的主要影响是损害神经发育。因此,如果在胎儿期接触甲基汞,儿童的认知思维、记忆、注意力、语言,以及良好的运动和视觉空间技能都可能受到影响。
第二个群体是经常(长期)接触高浓度汞者(例如靠渔业自给自足者或职业性接触者)。在特定的靠渔业自给自足人口中,每千人中有1.5至17名儿童显示了因食用含汞鱼类造成的认知损伤(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这些包括巴西、加拿大、中国、哥伦比亚和格陵兰的人口。
人们可能在不同环境下接触任何一种形式的汞。不过,相关接触主要是通过食用受甲基汞污染的鱼和贝类,或在工业流程中吸入气态单质汞。
值得一提的是,烹饪不能消除汞。
追问2
除了体温计,还有哪些含汞产品将被禁止?
WHO介绍,很多产品中含有汞,包括电池、测量器具(如温度计和晴雨表)、电子表和继电器设备、灯具(包括某些类型的灯泡)、牙科用汞合金(补牙)、皮肤美白产品和其他化妆品、药物。
我国2017年发布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此外,记者发现,2021年1月1日起,我国还有一大批含汞产品将被禁止生产和进出口。
这些产品包括电池(不包括含汞量低于2%的扣式锌氧化银电池以及含汞量低于2%的扣式锌空气电池)、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高压汞灯、含汞量超过百万分之一的化妆品(包括亮肤肥皂和乳霜,不包括以汞为防腐剂且无有效安全替代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农药、生物杀虫剂和局部抗菌剂等。
此外,2032年8月16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原生汞矿开采。
追问3
其他国家如何限制汞的使用?
根据相关论文,美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部分州通过立法手段遏制医院汞污染。截至2009年底,28个州严格限制或禁止含汞体温计的销售,13个州发布实施含汞血压计销售禁令。
2005年1月,欧盟制定应对汞问题的全面战略措施,其中即包括禁止营销和出售所有家用含汞测量仪器,禁止向医疗机构销售含汞体温计。
2008年,菲律宾颁布行政命令,在未来两年逐步淘汰所有含汞医疗器械;2009年,阿根廷禁止医疗卫生部门购买新的含汞医疗器械,2010年禁止销售含汞血压计。这两个国家在颁布相关政策法规后,分别在超过1700个医院淘汰了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
2013年,各国政府商定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公约》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28个签约方,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内容包括禁止建立新汞矿、淘汰现有汞矿、规范手工业和小规模金矿开采,减少汞的排放和使用,临时储存和处置汞废物的相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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