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0 18:50:55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聊城建立“政采贷”回款账户锁定机制
为切实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信用背书作用,真正减少企业融资压力,缓解融资难题,山东省聊城市财政局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会同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对焦融资难点,疏通授信堵点,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银行账户锁定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制度上确保政府采购融资回款账户锁定,解决融资银行后顾之忧,畅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全市政采贷业务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做好政策引导和宣传工作。明确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作采购文件时注明供应商申请政采贷政策流程,引导金融机构提前进行信用授权和简化供应商融资程序,协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全市已有25家银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方案,并在聊城市政府采购信息网合同融资栏目中公示,从融资程序、供应商准入条件、合作模式、联系方式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二是建立财政、银行联动机制。聊城市财政局把解决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要工作举措来抓,为提高辖内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业务的积极性,一方面,组织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深入了解政采贷业务中银行账户锁定难的原因。另一方面,就政采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与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建立了财政、银行工作沟通和协调机制,定期反馈账户锁定机制落实情况。
三是切实解决政采贷业务“堵点”“难点”。为确保政采贷业务的政银畅通,聊城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印发《通知》,对业务模式、业务时限和约束机制进行了规范。首先是改变由各商业银行向各预算单位,多头分散提出账户锁定申请的模式,建立各商业银行统一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人民银行统一转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向预算部门下发账户锁定通知的模式。其次是明确账户锁定业务时限。账户锁定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传递,均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最后是建立了账户锁定约束机制。未经财政部门的书面通知或同意,预算单位不能变更锁定账户。
四是解决后顾之忧,有效调动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积极性。政采贷回款账户锁定机制的建立,解决了以往银行账户锁定工作中“难、慢、变”的问题,形成了“易、快、定”的新局面,激发了各商业银行开展政采贷业务的积极性,得到了中小微企业和各商业银行的一致好评。截至8月底,全市已有13家金融机构办理政采贷业务23笔,融资金额达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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