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9 15:49:45来源:中华网财经
近日,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杭房罚字〔2020〕03号”显示,杭州云房源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杭州云房源软件”)未按规定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批准予以行政处罚立案,罚款2万元整,处罚决定日期显示为2021年3月24日。
杭州云房源软件违法事实如下:杭州云房源软件涉及2017年4月17日,投诉人以白某某的名义与王某某及被处罚人签订了大关东七苑2幢5单元102室《房屋买卖意向书》,被处罚人为居间方,后买卖双方产生纠纷,投诉人反映被处罚人未按规定保存该意向书。经调查核实,该《房屋买卖意向书》中包含居间服务费的约定等居间服务条款,被处罚人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未查找到该《房屋买卖意向书》。
处罚决定书中,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指出,经调查、取证、核实,所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违法事实的发生、存在和结果,具备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特征。
最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认为:被处罚人居间签订了大关东七苑2幢5单元102室房屋的《房屋买卖意向书》,其中包含了居间服务条款,但被处罚人未按规定保存,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的规定。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结合《浙江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本机关拟对被处罚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处罚。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1年2月2日向被处罚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处罚人当场放弃陈述、申辩。
综上,本机关决定,对被处罚人未按规定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中华网财经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杭州云房源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是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其中法人项家胜持股比例为34%。
(中华网财经综合文/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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