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7384-11-16 16:05:52来源:重庆商报
记者从市文化旅游委员会获悉,该委印发《重庆市“十三五”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修订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入境组客、旅游推广、国内旅游营销进行奖励。其中,重庆籍长江游轮达标后,每艘游轮将获得最高10万元奖励。同时,本届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还对部分景点门票进行减免,希望能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长江三峡旅游的魅力。
《通知》中对国内旅游营销有如下奖励,游轮方面,对全年运行达到30个往返航次以上的重庆籍长江游轮,以总分100分综合评分标准予以奖励,每艘游轮最高奖励10万元;国内旅游包机方面,对组织市外游客包机或乘机在渝东北旅游支线机场着陆(停留3天2晚以上),且单航次达到100人以上的国内旅游包机,每个航次奖励2万元;国内旅游专列方面,组织市外游客乘坐列车前往渝东北旅游(停留3天2夜),且单列达到300人以上的,每个列次奖励2万元。同时,市文化旅游委向市财政申请800万奖励资金,根据各区县文化旅游委对旅行社兑现奖励总金额按比例给予补助。在奖励周期结束后,由各区县文化旅游委汇总申报补助材料及相关印证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兑现。
另外,市文化旅游委还安排专项资金,会同万州区印发了《加快把万州建成大三峡旅游集散中心和重要目的地旅游营销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旅游游轮、旅游包机、旅游专列、旅游包车,以及旅行社、旅游景区、度假区、星级饭店进行奖励。比如:旅行社过夜游客奖励:旅行社组织万州区以外的游客10人以上团队,过夜住宿万州区3星级以上饭店的,奖励30元/人次;过夜住宿万州区2星级和区文化旅游委备案饭店的,奖励20元/人次。游轮停泊奖励:游轮经营者组织游船进入万州港停靠,单船停靠时间在4小时以上并组织游客50人以上游览长江三峡沿线重庆区域内A级收费旅游景区3个及以上(万州区1个或乘坐三峡旅游“水上巴士”),五星级游轮停靠费按4500元/航次、其他游轮停靠费按2000元/航次给予奖励。同时,巫山、忠县、巫溪等区县也相继出台了营销奖励政策,各旅游市场主体可对照申报。
据了解,为配合第十一届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活动,景区、游轮等旅游企业也纷纷配套出台惠民消费政策。比如:万州大瀑布、西游洞、奇芳花谷等景区门票五折优惠;梁平观音洞、寿海、竹海之门三个景点原价100元、优惠价50元,滑石古寨景区原价40元、优惠价20元,套票原价98元、优惠价68元;奉节白帝城·瞿塘峡景区原价100元、优惠价60元,天坑地缝景区原价45元、优惠价30元,三峡之巅景区门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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