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2 11:49:39来源:中国财经报
近日,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2020-2021年度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汽车馆)项目中标公告”,6个标项无一流标。全新的“汽车馆”将于9月份正式上线。
该项目早在1月份就发布了招标公告,但由于疫情影响,项目中断。考虑到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招投标电子化的趋势,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最终决定对项目进行重新调整,采用“不见面开评标”方式开展。“考虑到第一次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我们还邀请了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组织相关直播培训”,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标项多,参与的供应商也多,这次成功经验可以为其他项目电子化提供很好的借鉴经验。”
本次招标对标项进行了重新划分,由原先的3个标项,细分为轿车V(排量)≤1.6、轿车V≤1.8、新能源纯电动轿车、其他小型载客汽车V≤1.6、其他小型载客汽车V≤1.8、其他小型载客汽车1.8<v≤3.0六个标项。< v≤3.0六个标项。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价格分为30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30分。服务响应方面要求中标人必须建立一个专门的服务小组,设立总协调人;建立用户投诉和回访制定;建立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价格监管方面,严禁公务用车在原厂标准基础上进行豪华装饰,确需必要装饰的,装修费用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如查证属实超过中标价10%的,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中标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
项目采用入围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其中标项1—3的入围比例为有效投标人的70%;标项4—6的入围比例为有效投标人的80%。最终,长城汽车等15家入围1标项,浙江吉利等11家入围第2标项,浙江零跑汽车等15家入围第3标项,上汽大通等3家入围第4标项,浙江吉利等5家入围第5标项,厦门金龙等10家入围第6标项。
本项目采用“中标供应商推荐供货商”的形式为采购人提供公务用车货源和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根据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约定在线申请供货商,审核通过即取得供货商资格。采购人按照各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交易模式进行采购。
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均需通过“汽车馆”进行线上采购。协议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浙江省财政厅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取消或增补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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