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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再上层楼”

时间:2020-08-07 13:51:27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近日,中央在研究部署经济工作时,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新增融资流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用深化改革的办法优化营商环境”等,对下半年的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时值年中,各地都在纷纷推出下半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对策,尤其是通过立法提出很多创新做法。

北京:“多招齐发”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今年4月28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需要出台政策措施82项,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61项。下一步,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将“多招齐发”。

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该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要求,北京市将对不合理准入限制开展整改,建立行政审批实施情况定期评估机制,对行政审批相关的评估、核查、登记等环节的隐性壁垒进行清理。

此外,北京将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电信、铁路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革,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附加条件;加强政府履约守信,建立解决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北京破产法庭成立以后推行了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极大提升了管理人办理破产的便利度。下一步,北京法院将积极挽救受疫情影响的困境企业,结合债务人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企业财务指标等因素,综合判断企业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通过预重整、重整、和解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渡过危机。加强对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调研并起草相应办理规范,提高实质合并重整案件的可操作性。

在简政放权方面,北京市将试点推行市场主体标准自行判别、权利自主享受、资料自行留存的“备查制”改革,实现“零材料、零跑动、零接触”;持续扩大品牌连锁生活性服务业“一市一照”“一区一照”试点企业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区试点推行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联办”;强化政府告知义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全面实施一次性告知清单制度,推行主动告知办事企业审批标准、申报材料、关联事项、负责部门、办理时限、办理进度、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执法检查标准、违法后果等。北京市还将围绕“办好一件事”,对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政府内部联合审批、数据共享、统收统分等业务协同机制,推出200件“办好一件事”套餐。

在监管方式方面,北京市将推进信用监管,制定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出台信用信息评价实施细则;完善全市统一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明确失信行为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认定范围、标准和程序,细化信用惩戒措施,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大力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包容审慎监管目录库并动态调整,探索适用于新业态新模式的“沙箱监管”措施,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

此外,北京市将加强监督落实,推行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和政务服务“体检员”机制,及时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推行政策兑现“一次办”,聚焦复工复产政策,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大厅设立政策兑现窗口,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受理、一次兑现”。

广州:突出地方特色的营商环境新政

目前,《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已经在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草案广泛吸收企业意见,例如有企业提出“要推动不动产登记手续改革,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对不动产登记的职责。”经研究后,《条例(草案)》第42条作出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应当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税务机关等加强协作,实行一窗受理、当场缴税、当场发证、一次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与公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加强协作,逐步实现电力、供排水、燃气、网络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

针对企业发展的融资问题,《条例(草案)》提出健全企业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明确担保融资的抵押品范围;建立普惠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发惠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为金融授信提供参考,让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再难、不再贵。

《条例(草案)》强调争取国家和广东省授权,开展先行先试地方立法,支持南沙自由贸易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功能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实现与国际营商规则的深度对接,健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条例(草案)》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提出建设产业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强化应急用工、物流与供应链协同调度和监测预测能力,建立产业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加强社会预期管理,促进企业稳定发展;首次提出扶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引导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数字经济的生态系统;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保护数据产品所有人、使用人依法获得数据产品的合法权益。

除了制度创新,《条例(草案)》还注重科技创新,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奖励基金,建设创业创新、孵化投资相结合的新型众创空间,为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引导、持股孵化等服务,加强对知识产权和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浙江:打造更加有效的投资促进体系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的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31条的发布,惠企服务一站式平台的搭建,都在不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2020年浙江省商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内容第一部分就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国际投资便利化”,明确“打造更加有效的投资促进体系”,深化嘉兴、湖州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建设,支持杭州集聚优质高端服务业外资,推进台州、绍兴、义乌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建设。

“E点通”是嘉兴“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推出的创新举措,针对人才政策多、多头填报、多系统管理等现状,把相关人才事项整合、汇总后,统一集成到了服务“云平台”。申请者通过“一键申请”,就能凭借专属的“人才码”,享受人才政策,申报事项需填报信息量平均减少了62.5%,办理时间从30天压缩到了5个工作日内。

今年前5个月,义乌网红直播超5.4万场,实现零售额80.98亿元,占义乌整个内贸网络零售交易额638亿元的近1/8,领跑浙江。6月20日,义乌市印发了《义乌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提出3年内建成10个直播电商产业带、培育10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直播机构、打造1000个网红品牌、培养10000名带货达人,成为全国网红达人“双创”中心、网红直播供应链主体集聚中心。

另外,7月30日,温州市提出具体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十大品牌”,其中包括“年审制”“分段式”“增信式”等无还本续贷模式创新,健全在外温商公共服务体系,稳妥有序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深化民办教育委托管理、PPP模式、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改革,启动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试点,深化“公建民营”养老管理模式,推出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全国标准”,实施重大涉企案件风险报告制度,完善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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