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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主播拒不执行两千余万元违约金 北京三中院视频喊话促成和解

时间:2020-08-06 12:51:41来源:新京报

今日(8月6日)上午,北京三中院在“六稳六保”相关机制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网红主播“刘一手”(原名丁某某)因拒绝缴纳两千多万元违约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在其大肆炫富后,通过短视频隔空喊话,令其主动找到法院,顺利与申请执行方达成和解。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5年9月18日,欢聚传媒公司与网络主播丁某某签订了《经纪协议》,丁某某承诺作为该公司旗下艺人,全面服从公司的经纪安排,将公司旗下的直播平台“YY平台”作为唯一互联网演绎平台,合作期限为2015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

然而欢聚传媒公司发现,丁某某自2017年3月开始私下在“快手”直播平台进行互联网直播表演。其间,欢聚传媒公司多次对丁某某劝阻无果。欢聚传媒公司认为丁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双方协议,根据二者协议,若丁某某到与“YY平台”相竞争的平台从事互联网直播,构成根本违约。

2019年2月19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显示,经仲裁,丁某某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300万余元,并承担部分仲裁费16万余元。事后,丁某某未执行仲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后,因丁某某在北京有财产可供执行,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进行执行程序。

今日(8月6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才雪冬介绍了该案执行细节。当时承办法官依法推进执行程序,并对丁某某采取限制消费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但丁某某仍拒绝执行,并在直播过程中表现出对法院强制执行的轻视态度。

“我们多次联系他,他不仅不到法院配合执行,还在网上炫富,于是法院在他结婚的第二天发布视频,喊他来法院执行。”才雪冬介绍,法院的视频发布后,3天时间突破1千万点击量,对丁某某产生很大舆论压力。几天后,丁某某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在法院的主持下,丁某某和欢聚传媒公司达成和解,双方采取继续合作的方式顺利完成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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