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7 07:50:04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昨日从全国股转公司了解到,近期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下称《工作指引》),于4月16日起发布实施。《工作指引》共30条,围绕主办券商在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教育工作重点,从三方面进行了规范。
第一,明确主办券商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指引》要求主办券商将投资者教育融入各项业务当中,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结合新三板市场形势和投资者结构变化,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投资者教育效果。
第二,《工作指引》规范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管理体系。要求主办券商从制度机制建设、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经费安排等方面保障投资者教育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并指定相应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其内部投资者教育的统筹、与全国股转公司的联络对接等,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三,《工作指引》完善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自律管理。全国股转公司将建立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对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以适当的方式对评估结果优秀单位及个人予以公示;不定期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以督促主办券商做好新三板投资者教育工作。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通过组织培训、成效评估等方式,持续推动主办券商积极、深入开展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专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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