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7 17:49:37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3月17日讯信用中国(天津)网站3月17日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0年11月2日,天津市力拓钢制品有限公司静海分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天津市力拓钢制品有限公司静海分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之规定,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一),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35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天津)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一)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天眼查显示,天津市力拓钢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实缴资本37000万人民币,为天津市利丰源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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