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8 14:49:14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优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加快实现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意见要求,加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顶层设计。优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加快实现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形成“数网”体系;加快建立完善云资源接入和一体化调度机制,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门槛,形成“数纽”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数据流通与治理,打造数字供应链,形成“数链”体系;深化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金融、能源、交通、商贸、工业制造、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农业、科研、空间、生物等领域协同创新,繁荣各行业数据智能应用,形成“数脑”体系;加快提升大数据安全水平,强化对算力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形成“数盾”体系。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数据中心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的基础设施一体化格局。东西部数据中心实现结构性平衡,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使用率明显提升。公共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社会算力获取成本显著降低。政府部门间、政企间数据壁垒进一步打破,数据资源流通活力明显增强。大数据协同应用效果凸显,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批行业数据大脑、城市数据大脑,全社会算力资源、数据资源向智力资源高效转化的态势基本形成,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意见具体提出了创新大数据中心体系构建、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推动算力资源服务化等多方面举措,具体如下:
创新大数据中心体系构建
意见指出,统筹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根据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市场发展、气候环境等,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区域,以及部分能源丰富、气候适宜的地区布局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节点内部优化网络、能源等配套资源,引导数据中心集群化发展;汇聚联通政府和社会化算力资源,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完善数据流通共性支撑平台,优化数据要素流通环境;牵引带动数据加工分析、流通交易、软硬件研发制造等大数据产业生态集聚发展。节点之间建立高速数据传输网络,支持开展全国性算力资源调度,形成全国算力枢纽体系。
优化数据中心布局
意见要求,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发展区域数据中心集群,加强区域协同联动,优化政策环境,引导区域范围内数据中心集聚,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引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有序发展规模适中、集约绿色的数据中心,服务本地区算力资源需求。对于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数据中心,要加快改造升级,提升效能。
推进网络互联互通。优化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布局,推进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提升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互联互通质量,优化数据中心跨网、跨地域数据交互,实现更高质量数据传输服务。积极推动在区域数据中心集群间,以及集群和主要城市间建立数据中心直连网络。加大对数据中心网络质量和保障能力的监测,提高网络通信质量。推动降低国内省际数字专线电路、互联网接入带宽等主要通信成本。
意见还强调,强化能源配套机制。探索建立电力网和数据网联动建设、协同运行机制,进一步降低数据中心用电成本。加快制定数据中心能源效率国家标准,推动完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引导清洁能源开发使用,加快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鼓励数据中心运营方加强内部能耗数据监测和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各地区结合布局导向,探索优化能耗政策,在区域范围内探索跨省能耗和效益分担共享合作。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数据中心节能和绿色化改造。
此外,拓展基础设施国际合作。持续加强数据中心建设与使用的国际交流合作。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动数据中心联通共用,提升全球化信息服务能力。加速“一带一路”国际关口局、边境站、跨境陆海缆建设,沿途积极开展国际数据中心建设或合作运营。整合算力和数据资源,加快提升产业链端到端交付能力和运营能力,促进开展高质量国际合作。
推动算力资源服务化
意见称,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完善云资源接入和一体化调度机制,以云服务方式提供算力资源,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门槛。支持建设高水平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资源调度能力。支持政企合作,打造集成基础算力资源和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环境的公共算力服务,面向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支持企业发挥市场化主体作用,创新技术模式和服务体验,打造集成专业算力资源和行业数据开发利用环境的行业算力服务,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新业态新模式培育
同时,优化算力资源需求结构。以应用为导向,充分发挥云集约调度优势,引导各行业合理使用算力资源,提升基础设施利用效能。对于需后台加工存储、对网络时延要求不高的业务,支持向能源丰富、气候适宜地区的数据中心集群调度;对于面向高频次业务调用、对网络时延要求极高的业务,支持向城市级高性能、边缘数据中心调度;对于其它算力需求,支持向本区域内数据中心集群调度。
加速数据流通融合
意见提出,健全数据流通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数据资源采集、处理、确权、使用、流通、交易等环节的制度法规和机制化运营流程。建立完善数据资源质量评估与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覆盖原始数据、脱敏处理数据、模型化数据和人工智能化数据等不同数据开发层级的新型大数据综合交易机制。探索有利于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形成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开展数据管理能力评估贯标,引导各行业、各领域提升数据管理能力。
此外,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通过开放数据集、提供数据接口、数据沙箱等多种方式,鼓励开放对于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数据。探索形成政企数据融合的标准规范和对接机制,支持政企双方数据联合校验和模型对接,有效满足政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增值服务需求。
意见还要求,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共用。充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交换通道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拓展政务数据共享范围。加快建设完善数据共享标准体系,解决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标准不一、数据理解难、机器可读性差、语义分歧等问题,进一步打破部门数据壁垒。
深化大数据应用创新
意见称,提升政务大数据综合治理能力。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推动开展大数据综合应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深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大数据分析应用。支持各部门利用行业和监管数据,建设面向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数据靶场”,定期开展“数据演习”,为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开展决策研判和调度指挥提供数据支撑。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大数据公共服务支撑、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城市大数据创新应用等举措。
强化大数据安全防护
大数据安全防护方面,意见指出,推动核心技术突破及应用。围绕服务器芯片、云操作系统、云数据库、中间件、分布式计算与存储、数据流通模型等环节,加强对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支持。鼓励IT设备制造商、数据中心和云服务提供商、数字化转型企业等产业力量联合攻关,加快科技创新突破和安全可靠产品应用。
同时,强化大数据安全保障。加快构建贯穿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云平台、数据、应用等一体协同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大数据安全可靠水平。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云服务平台等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网络安全设施,提升应对高级威胁攻击能力。加快研究完善海量数据汇聚融合的风险识别与防护技术、数据脱敏技术、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数据加密保护机制及相关技术监测手段等。各行业加强上云应用的安全防护,保障业务在线安全运行。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鼓励各地区创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规划和协同创新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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