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2 09:50:27来源:中国经营网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发展居民个人养老金融需求和养老第三支柱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日益凸显。今年以来,监管方面也多次喊话,引导银行理财和信托业稳妥转型,建立完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多家银行推出了养老系列理财产品。不过,有资深银行人士指出,我国现有银行养老产品与普通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养老特征不突出。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需规范与统一产品设计原则,兼顾适配性、稳健性。更为重要的是,要拿到国家长期GDP增长的收益,资产配置必须广泛,养老理财的概念前所未有地把大类资产配置能力推到了新的高度。
“养老”理财炒概念
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近12.6%,老龄化速度超过美欧,“未富先老”现象突出,与人口老龄化伴随而生的养老需求受到广泛关注。
据悉,中国养老金体系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目前,第一支柱占绝对主导地位,已覆盖近10亿中国城乡居民;第二支柱覆盖面较低,仅有几千万人口;第三支柱规模尚小。
“第三支柱长期处于起步阶段,与许多国家相比,发展较为缓慢,占比过低,对养老的支撑明显不足。”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如是指出。
今年初,银保监会召开新闻吹风会,就2020年金融保险业的监管提出了九大风险防范任务,其中即包括建立完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国家正在加快第三支柱改革的顶层设计,下一步要把第三支柱的改革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同时把第三支柱的发展作为国家重点战略,纳入到“十四五”规划之中。
在此背景下,养老金融正在成为各家资管机构争先布局的新风口。记者注意到,近年来,银行机构争先布局养老金融,推出各类养老理财产品。在分析人士看来,银行理财有望成为养老市场的中坚力量。
“由于中国最大的养老客群就在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账户持有人通常也是银行存款账户持有人,养老金融产品是将‘存款功能’转化为‘养老功能’最直接的路径,只有通过商业银行才能打通存款和养老功能。”中邮理财副总经理刘丽娜指出。
不过,部分产品虽然冠名“养老”,但波动性也较大,在产品投资、申赎制度安排等方面难以充分体现第三支柱的内涵。
普益标准研究员唐春艳指出,当前各家银行发行的“养老”系列理财产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投资期限较长,当前发行的带“养老”字样的产品中,投资期限在3~5年的占比较高,但仍与国外的养老产品的期限有较大距离;二是风险等级偏低,受制于资金风险属性,养老理财多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资产配置也以固定资产为主,追求资金的保值增值,因此产品整体的风险不高。
“但整体而言,与传统理财同质性较高、难以真正契合居民养老需求。” 光大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在研报中指出。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罗荣华教授告诉记者,目前养老理财产品虽然具备一定的安全性以匹配养老客户的需求,然而在产品设计上还缺乏多样性和创新性。同时,银行缺乏管理养老金资产方面专业化的投研基础,投资管理的经验和能力较为薄弱,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竞争力不足,目前无法很好地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针对当前各类“养老”概念产品存在的问题,郭树清指出,要探讨可能的发展路径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清理名不符实产品,并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
相关统计显示,2019年银行养老主题理财发行数量达442只,2020年以来全市场发行养老主题理财产品185只(其中理财子公司发行63只)。但在“统一养老金产品标准,清理名不符实产品”的监管环境下,9月之后,市场并无新的养老主题理财产品发行。
“在养老理财产品设计方面,银行应做好目标客户分析,有针对性地根据老年客户群体风险偏好、流动性需求特征,设置个性化的产品投资、申赎安排,为产品附加更多符合养老需求的创新功能如定期还本、分红功能等。”罗荣华指出。
银行“养老”待破局
由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0)》指出,从养老金融市场的现实参与情况来看,公众的养老金融知识相对有限,在养老金融市场参与上主要关注资金的安全性,愿意承担的风险相对有限,养老投资主要配置与银行存款或理财、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等低风险产品上,对于其他风险相对较高却可能获得高收益的产品如股票、基金、信托等养老金融产品的配置有限。
在此背景下,银行参与养老第三支柱建设如何破局?
唐春艳向记者分析,商业银行在养老金融的供需两端都具有较大优势。在需求端,商业银行的养老需求较大,基于商业银行的具有天然的信任,更愿意通过商业银行实现自己的养老需求;在供给端,商业银行可提供丰富的养老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拥有比较全面的金融资质,可以积极参与各个市场,由此可以通过丰富的投资策略打造多元化的产品,满足不同养老客群的需求。
“此外,部分产品在设计上引入了流动性安排,产品成立满两年后,每年将向投资者返还25%的份额,可以满足投资者支付生活费用、医养费用等日常开销的需求,从而实现长期投资目标下的短期流动性安排。” 唐春艳补充道。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认为,养老金账户客户与银行存款、理财客户高度重合,在财富管理的平移上有着先天的便捷性。另外,银行理财在固收方面的优势使其与养老客户追求长期限、收益稳健、波动小、不求绝对高收益的目标相吻合。
“银行养老理财产品有后发优势,产品设计方面完全可以比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险产品更加灵活,比如针对养老客户,申购赎回方面都要能实现小额、高频的功能,以满足广大中国老年人每月领取养老金、每月赎回部分养老产品用以家庭开支的使用特点,目前能够支持此类功能的产品就比较少。”周毅钦如是说。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雨露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金融改革开放》文章中提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多样化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养老地产、医养结合、智慧养老等服务模式。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将数字化技术、电商平台与消费金融发展深度结合,促进数字化经济转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布局养老金融市场,对银行的产品体系、资产端配置、投资者教育均提出较高要求。
罗荣华建议,在制度安排上,需要从国家重点发展战略的高度谋划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发展,给予机构一定的鼓励措施,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例如第三支柱个人账户税收递延制度、第三支柱账户制度、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的转存制度,以及产品准入监管、养老产品的销售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对此,周毅钦举例分析称,目前银保监会在监管政策上仍没有针对养老产品的系统性顶层制度安排,各家商业银行完全按照自己的理解自由创造,产品虽然形态各异、五花八门,但没有统一的监管规则也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在倡导监管规则统一的基础上,建议银行理财在税收政策上也要和其他资管子行业的养老保障产品拉平。
刘丽娜亦指出,养老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和比例等规则有待明确,在资管新规和银行理财监督管理办法等普适性法规下运作,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未有独立的政策安排。
另外,养老理财产品的稳健性也尤为重要,银行理财的资产端配置也面临较大压力。某国有银行资管部人士建议,银行可通过债券、股权等多种形式,在资本市场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参与到中长期资本市场创新金融工具的开发当中,从而提高对养老产业的配置。如通过REITs、长期股权投资等方式,利用养老基金长期限和稳定回报的特点,加大养老产业的投资,同时可以支撑整个养老产业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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