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3 08:50:40来源:北京商报
首批拿到新能源汽车“双资质”的长江汽车,最终未熬过今年。11月1日,因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且公司停业多时,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汽车”)宣布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意味着,长江汽车的造车之路即将画上句号。眼下,随着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由蓝海转变为红海。显然,长江汽车不是首家在激烈竞争中倒下的新能源车企,也不会是最后一家。
清算
根据长江汽车内部通知,11月1日长江汽车正式宣布解除与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相关社保公积金也开始停止缴纳。至于拖欠的员工工资、“十三薪”等,下一步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破产文书显示,根据杭州万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法院裁定受理长江汽车破产清算一案,长江汽车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针对长江汽车被其他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北京商报记者联系长江汽车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资料显示,长江汽车前身为杭州长江客车有限公司。2013年,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电动”)注资重组杭州长江客车有限公司,并将其更名为长江汽车。
长江汽车的经营并非近期才出现问题。去年8月,针对部分贵州长江汽车员工的欠薪投诉,贵州贵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回应称,长江汽车在该地拖欠工资的情况属实,但公司仅原则上同意补发工资,实际并未有效解决问题。
天眼查显示,去年至今,长江汽车已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等法院135次列为被执行人,累计执行标的超4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忠等公司相关人员也127次收到限制消费令。
作为长江汽车股东方,五龙电动更是早已自顾不暇。2011年以来,五龙电动已连续9年亏损。今年,因股东控制权博弈引发高管纷争,五龙电动董事会主席、长江汽车董事长曹忠也卷入其中。
难产
如今走向破产清算的长江汽车,也有过高光时刻。2016年4月,长江汽车发布电动车品牌“长江EV”,同时杭州工厂正式投产,一期年产能为10万辆,二期年产能为30万辆。随后,长江汽车加速扩张,贵州长江、深圳长江、成都长江等子公司相继成立,并吸引不少政府背景的投资。
2016年,长江汽车成为最早一批获得发改委批文的新能源车企。2017年12月,工信部公示第302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长江汽车位列其中。由此,工信部拿到新能源汽车“双资质”。
2017年,随着V8070型物流车运往美国,长江汽车成为国内首家大批量向美国市场出口高端电动物流车的车企。同年,长江汽车还与中渝国际在杭州正式签署销售协议,订单涉及500辆G08电动商用客车,总额过亿元。
与商用车业务相比,长江汽车的乘用车业务并不顺利。官网显示,目前长江汽车拥有奕阁、奕胜、益众、逸酷(参数丨图片)四款车型,但前三款均为商用车型,仅有定位小型纯电SUV的逸酷为乘用车型。逸酷于2016年4月发布,但时至今日,仍然未能实现上市交付。
对此,长江汽车内部人士曾透露,“逸酷早就研发出来了,但是新能源补贴门槛一再提升,拖到后面这款产品已经达不到补贴要求,导致采购成本太高,缺乏竞争力而没能上市”。
根据长江汽车2016年时公布的计划,该公司基本上1-2年就会推出一款乘用车新车型,包括C级、D级车型。然而,自2016年发布逸酷后,长江汽车直到2018年才携三款新产品亮相北京车展,中间空档期长达两年,且三款新产品均为概念车。
余波
作为一家拥有工信部、发改委审核的新能源汽车产销许可以及货物进出口许可证、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车企,长江汽车在走完破产清算流程前,能否将相关业务许可转让给其他车企?
据统计,国内造车新势力超过40家,但截至目前,只有10余家车企拥有新能源汽车“双资质”,没有“双资质”的车企无法合法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在此背景下,如蔚来、零跑等新势力车企只能通过代工的方式变相解决这一问题。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春明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业务许可与企业绑定,法律上不允许随意转让给其他企业。如果其他企业想要“获得”长江汽车所拥有的各类业务许可,唯一的方式就是收购长江汽车,成为长江汽车控股股东。不过,长江汽车已经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未来会被由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管理人接管。破产清算彻底完成后,长江汽车将被注销登记,丧失法人身份,相关业务许可也相应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长江汽车破产清算不仅将影响自身,还可能影响到其他车企的经营。去年1月,长江汽车与零跑汽车达成代工合作,零跑汽车将利用长江汽车现有生产线组装生产零跑S01。此外,长江汽车还曾与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达成过代工协议。
“长江汽车的失败在于错过新能源汽车市场红利期,迟迟未能推出量产乘用车。” 在汽车行业分析师张翔看来,今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已迎来加快洗牌的一年,长江汽车的结局将给所有新能源车企敲响警钟。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图文推荐
2020-11-02 15:49:56
2020-11-02 11:49:08
2020-11-02 09:50:07
2020-11-01 13:49:03
2020-11-01 12:49:42
2020-10-31 19:49:02
热点排行
精彩文章
2020-11-02 15:50:08
2020-11-02 10:50:17
2020-11-02 08:51:43
2020-11-01 19:49:16
2020-11-01 13:50:04
2020-11-01 09:50:04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