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6 17:52:58来源:新华日报
国有企业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当下“六稳”“六保”工作中发挥了“稳定器”的作用。为进一步解决当前阶段国有企业遇到的发展难题,推动其做大做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了《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管理办法(试行)》,把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活,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分层管理放权力。按照“党管干部、管总放活、源头把控、过程监督、结果导向”的总体原则,采取党工委直管、人事托管和企业自管的方式分层分类、放权授权,明确各级党组织的管理权限。市管二级企业副职、区属企业领导班子由党工委直接管理,区属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委托所在园区、街办管理,其他人员由企业自主管理。既充分体现了党的全面领导,贯彻了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住了企业管理中的“关键少数”,又充分尊重了企业的主体地位,主动改革,确定了权责边界,切实激发企业自主用人、自主管理的内生动力。
明确导向激活力。针对国有企业专业人才缺乏、能上不能下、行政化意识较浓等问题,注重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将企业经营质态与用人情况相挂钩,实行总量调控、备案管理、分类选用,计划调控用工规模,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选人用人监管框架,建设对党忠诚、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企业管理人员队伍。进一步改进人才供给,规范流程、管住重点、放开一线,关注管理和专业技术等重点岗位人员,丰富选人用人方式,打通机关、事业、企业之间交流通道,明确选聘人员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突出竞争性选拔的主导地位,确立事前备案与事后监督流程,不断提高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对一线人员的选用试行“半开放式”管理,让企业享有充分的人事自主权,盘活企业人力资源。
完善机制提效力。《办法》在放权的同时要求企业结合选人用人工作实际,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绩效管理、薪资分配、教育培训等相关制度体系,推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增强企业的影响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一批运行质态良好、富有生机活力的国有企业脱颖而出。组织人事、国资办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对国有企业实行源头管理、清单管理、标准管理,定期开展企业选人用人专项督查,把关选人用人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实现“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推动国有企业在新的历史起点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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