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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出台村改新政 搬迁奖励最高500万元/宗

时间:2021-01-26 11:49:23来源:金羊网

1月25日,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佛山市南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租金差额补偿及厂房搬迁补偿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正式出台。根据《工作指引》,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最高奖励不高于10%的调换建筑面积,或不高于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补偿总额15%且原则上不高于500万元/宗。

根据《工作指引》,被搬迁厂房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包括被搬迁厂房建(构)筑物价值的补偿;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产生的租金差额补偿;因搬迁厂房造成的生产设备设施搬迁、拆装补偿,以及存货、原材料等搬迁的补偿;因搬迁厂房造成的临时安置的补偿;因搬迁厂房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的补偿。

在补偿人申请的界定上,补偿申请人指土地权属人以及与土地权属人直接签署租赁合同的承租方(不包括承租方再转租、分租的其他第三方)。若经土地权属人书面同意,原承租方已将其租赁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则以新的承租方作为补偿申请人。该情况需有有效的权利义务转让等书面证据材料证明,不包括承租方转租、分租的情况。

本次《工作指引》提出的补偿方式包括标准厂房(含期房)调换、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租金差额补偿仅适用于土地使用权价值、建(构)筑物价值实行货币补偿的情形。

其中,标准厂房(含期房)调换根据厂房登记手续的完善程度,可分为调换原厂房证载土地面积或建筑面积1倍至1.3倍、不大于0.95倍、不大于0.8倍三类,而货币补偿则按全新重置厂房价值进行评估。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最高奖励不高于10%的调换建筑面积,或不高于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补偿总额15%且原则上不高于500万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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