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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姚前:将加强数字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时间:2020-12-16 18:51:38来源:中新经纬

16日,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在新京报贝壳财经主办的“新发展新格局――资本市场再出发高峰论坛”上表示,基于“用户创造价值”理念,政府是否有必要像征收自然资源税一样,对平台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值得深入研究。

姚前表示,用户创造价值是平台经济的典型特征,用户生态创造平台价值,用户越多平台价值越大,平台价值来自于用户数据。第三方平台企业掌握大量的用户数据,就像掌握了宝贵的生产资源,平台价值来源于用户,所以用户理应享受平台创造的收益。

“虽然平台企业在发展最初阶段会向用户发放优惠券和消费红包,但更多只是一种营销手段,作为价值创造来源,用户却未能真正享受平台收益。”姚前说。

在他看来,从技术的角度看,数字税的落地实施还存在两大挑战。

一是税基收入如何认定。目前实施数字税国家的税基范围基本一致,主要是在线广告、中介和用户数据销售。其中关于用户数据销售的应纳税收入迄今还没有一套基于用户参与创造价值理念的科学计算方法,或是最具挑战的工作。另外,确定用户数量和跟踪用户数据,需要追踪用户的IP地址,不仅会产生合规费用,还可能侵犯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

二是数据税成本的转嫁问题。有研究报告认为,55%的法国数字税将转移到消费者身上,40%转移到网站经营的售卖者身上,而大型科技公司仅承担5%。从经济学原理看,数字税的税负分配与产品性质、市场格局、各方主体溢价能力、市场的控制能力等各类宏微观因素有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字税制度,需要结合市场竞争、税负公平、社会福利等多方面考量,开展更全面与深入的评估与分析。

姚前认为,虽然目前数字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大型的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但背后的用户创造价值理念表达了一个观点,即用户数据是平台的价值来源,不应是免费的。

姚前称,下一步将密切关注数字税国际改革进展,加强数字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建立规范、公平、科学、合理的数字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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