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3 14:50:41来源:大众日报
“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可单人纳入低保,无法返岗复工人员可享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000元……”这是济南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等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的内容。
济南市提出,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济南市对受疫情或灾害等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000元;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对申请临时救助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
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实现“应养尽养”。济南市要求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根据救助对象本人意愿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行愿进全进,尽最大努力收住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年底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
加强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实现“应兜尽兜”。济南市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致贫返贫风险,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政策,低保对象因家庭成员就业或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经区县民政部门确认,延长低保待遇6-12个月。
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实现“应补尽补”。济南市提出,要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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