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3 16:51:03来源:增城日报
8月11日,荔城街城管执法中队到锦绣御景国际小区、锦绣广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行动。记者从区城管执法局获悉,当日起,我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落实每周二开展一次全区统一行动,严抓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执法处置,切实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效能。
据介绍,此轮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行动将根据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整体推进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以59个居委会、284个行政村、238个居住小区为突破口,以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检查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为切入点,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含居住小区、机团单位、经营区域、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当日下午,荔城街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锦绣御景国际小区一误时投放点发现3个厨余垃圾桶内均混有胶袋、塑料瓶等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垃圾亦未进行分类运输。“我们已经发过一次整改通知书,这是第二次出现这个问题,要进行立案处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存在垃圾混投情况,说明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指导、监督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违反了《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十条。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逾期不整改的,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受过责令限改、行政处罚的单位将被列入重点执法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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