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9 13:49:30来源:券商中国
新年伊始,银保监会就开出一批大罚单,严监管重处罚成为常态。
1月8日,银保监会一口气开出21张罚单,对7家金融机构共计处罚1.995亿元。这7家机构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下简称国开行)、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西银行)。
工行当天回应称,对于银保监会对工行等金融机构在交叉金融相关领域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事项源自2018年银保监会开展的专项检查,所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2018年以前。工行对此高度重视,已按照监管要求全部整改完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工行将继续坚持从严治行、依法合规经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强化内控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同时,按照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双罚”的原则,除机构受罚外,本次银保监会还对14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5-10万元不等的罚款。从被罚的案由看,贷款业务、不良资产违规转让、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依然是违规和受罚的重灾区。相较于往期银保监会公布的大罚单,此批罚单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多家被罚机构系母公司和子公司因业务往来不合规,致使子公司连带被罚。
银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屡查屡犯、提供虚假整改材料,国开行两名责任人被罚
国开行因24项违规问题此次总共被罚4880万元。从被罚的违规业务案由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存贷款业务和同业业务,其中,存贷款业务的违规问题集中在国开行特有棚改业务,以及扶贫贷款等。
例如,国开行存在项目资本金管理不到位,棚改贷款项目存在资本金违规抽回情况;向棚改业务代理结算行强制搭售低收益理财产品;扶贫贷款存贷挂钩;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未真正用于扶贫搬迁等问题。
在同业业务方面,国开行存在未落实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监管要求;以贷款方式向金融租赁公司提供同业融资,未纳入同业借款业务管理;以协定存款方式吸收同业存款,未纳入同业存款业务管理等问题。
此外,国开行还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公告显示,时任国开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副行长因对逾期未整改、屡查屡犯、违规新增业务,以及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整改说明材料行为负有责任,均被处以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国开行还因存在利用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子公司间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致使该行的子公司也被罚。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因此被罚100万元。
工行理财业务被全面检查,监管列出多项违规行为
工商银行此次因存在23项违规行为被处以5470万元。从被罚案由看,理财业务的违规问题占绝大多数,主要包括如下:
1、理财产品通过申购/赎回净值型理财产品调节收益
2、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限额测算不准确
3、理财资金通过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的方式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4、理财资金违规用于缴纳或置换土地款
5、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收益权
6、面向一般个人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
7、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
8、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
9、自营贷款承接本行理财融资、贷款用途管理不尽职
10、理财资金承接本行自营贷款
11、封闭式理财产品相互交易调节收益
12、滚动发行产品承接风险资产,且按原价交易调节收益
13、高净值客户认定不审慎
14、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
15、部分理财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未登记或超时限登记
可以看出,银保监会此次对工行理财业务合规性的检查较为细致,除理财业务外,此次被罚的其它违规事项还包括部分重点领域业务未向监管部门真实反映、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隐性担保、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关键岗位未进行实质性轮岗、法人账户日间透支业务存在资金用途管理的风险漏洞等。
此外,不同于此次被罚的其它多家机构实施“双罚”,从银保监会目前公布的罚单看,工行目前未有相关责任人受罚的情况。
邮储银行因理财、同业等多项违规被罚4550万
邮储银行则因存在26项违规行为共计被罚4550万元,被罚的违规业务仍主要集中在贷款业务、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
在理财业务方面,邮储银行存在理财投资收益未及时确认为收入、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投资权益类资产的理财产品违规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理财投资接受第三方银行信用担保、代客理财资金用于本行自营业务,未实现风险隔离、理财产品相互交易,未实现风险隔离、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人为调节收益、理财风险准备金用于期限错配引发的应收未收利息垫款、使用非代客资金为理财产品垫款、未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披露非标资产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信息等问题。
在同业业务方面,邮储银行存在同业投资业务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同业投资按照穿透原则对应至最终债务人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个别产业基金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投向股权、同业投资资金(通过置换方式)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等问题。
邮储银行此次还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连带被罚。时任邮储银行扬州市分行行长、副行长因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警告并罚款10万的处罚。
长城公司两家附属机构亦遭罚
针对长城公司的处罚,银保监会透露,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我会前期对长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从被罚案由看,长城公司因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资产业务多处违规等问题共计被罚4690万元。
长城公司还有两家附属机构此次亦被罚。长城新盛信托因存在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长城华西银行因存在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50万元。
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方面,长城公司此次有10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处罚,其中还有9名均被处以5万元罚款,被罚原因集中在违反财务制度超支管理费行为、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超发绩效奖励行为、三查严重不审慎,个别项目出现重大风险行为三方面。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被罚的相关责任人中,也包括时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投行事业部总经理桑自国,银保监会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此前桑自国因涉嫌受贿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长城公司当天回应称,此次处罚涉及问题,系2017年10月银监会现场检查中发现,集中发生在2013年至2017年3季度末,揭示了公司以往年度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公司已经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认真落实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问责。
2018年以来,公司坚决回归本源,回归不良资产主业,持续强化内控合规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全方位提高了公司管控能力。下一步,公司将以此次处罚整改为契机,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真改、实改,不留死角。同时,在严守监管底线的前提下,坚持以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功能作用,不断提高主业核心能力,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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