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5 07:49:25来源:金羊网
24日,记者从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基层执法队伍近期在辖区范围,查处一宗不安全储存瓶装燃气行为案件,部分涉案人员已移交派出所处理。该局提醒市民,切勿购买不安全的燃气。
据悉,被查处的储存瓶装燃气场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红岭社区红发路一处出租屋。12月22日上午,街道两名综合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将一批瓶装燃气从货车上搬运到一辆三轮车后厢,并用布遮挡装卸过程。执法人员持续跟踪男子至一处出租屋,要求其接受检查。男子则马上潜入出租屋并锁上门,拒绝执法人员检查。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辖区派出所和具有资质的燃气企业协助,找到出租屋的屋主。当屋主打开出租屋房门时,执法人员发现,约40平方米的屋内藏有5公斤、15公斤、50公斤等三种不同规格的燃气瓶65个。连同男子遗留在室外的燃气瓶,一共71个。
执法人员表示,该出租屋屋内霉味扑鼻,墙面地面污渍斑斑,灰尘垃圾随处可见,作为燃气瓶储存场所未见消防灭火器材静电设施防漏报警装置。根据燃气企业人员对气瓶的“扫码”结果,这些气瓶均为过期报废瓶。执法人员将查获的气瓶交燃气企业协助处理,对不安全储存瓶装燃气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将涉案当事人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市民,购买燃气要注意防范安全隐患,切勿购买不安全的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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