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13:49:28来源:中国江西网
8月3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有效保护长江、赣江、抚河南昌水域辖区及鄱阳湖生态环境,南昌全市范围内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长江、赣江、抚河南昌水域辖区及鄱阳湖)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禁止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购买、加工、销售上述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禁止各类酒店、餐饮行业购买、加工、食用上述水域野生鱼类;禁止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禁止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
禁止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严禁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严禁设计、制作、发布非法捕鱼器具广告,严禁设计、制作、发布有关野生鱼储存、运输、加工、销售、食用广告。
水产品经营销售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水产品特别是鱼类来源可溯。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严厉查处,或者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5。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图文推荐
2020-08-03 10:49:04
2020-08-03 09:49:06
2020-08-02 08:49:03
2020-08-01 18:49:50
2020-08-01 15:49:05
2020-08-01 11:50:32
热点排行
精彩文章
2020-08-03 13:49:22
2020-08-03 11:49:19
2020-08-03 07:49:17
2020-08-02 19:49:13
2020-08-02 16:50:05
2020-08-02 08:49:22
热门推荐